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证联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因多项违规被央行处罚,相关责任人同时被罚。
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汇卡商务”)因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 ;未准确标识交易信息 ;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服务被罚款人民币2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宜昌市公安局此前发布的通报,广东汇卡副总裁刘某某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向控制“沐融”第四方支付平台的张某某提供3687个商户号,与白某某、尹某某分别控制的“helloepay”“迈虎”第四方支付平台对接,累计非法收付资金超43亿元。
截止目前广东汇卡已经累计超过20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额超过800万元,执行法院均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除此之外,广东汇卡的大股东广州汇卡计算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也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达到1700万元。
广东汇卡成立于2010年,2013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银行卡收单,业务范围为广东省。
证联支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证联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罚款人民币375万元。
证联支付,成立于2011年1月,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于广东珠海横琴自贸区。2011年8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互联网支付牌照,并于2016年8月成功获得支付牌照续展。201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2015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展跨境人民币网络支付业务。